一、总则
1.1 用户应当同意本协议的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用户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注册"按钮即表示用户与山东鼎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鼎信”)达成协议,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
1.2 用户注册成功后,鼎信将给予每个用户一个账号及对应的密码,该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1.3 鼎信会员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各个应用单项服务条款可由鼎信公司根据政策变化、市场变化、业务需求变化等而更新。如有更新,我们会单独发送通知的方式进行告知,并对会员反馈意见进行汇总分析,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经确认后再施行。
您在使用相关服务时,应关注并遵守其所适用的相关条款。
二、合作内容
2.1 山东鼎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为用户提供微信充值链接(或者充值二维码),用户将充值链接(或者充值二维码)添加到用户所属微信公众号菜单栏模块(或者将该二维码发到微信朋友圈等方式),实现与鼎信充值接口的对接,为用户提供话费、流量、视频会员等代充服务。鼎信按双方约定的标准向用户支付推广服务佣金;
三、鼎信的权利及义务
3.1 鼎信向用户提供微信充值接口链接(或者充值二维码),并有义务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鼎信有权对接口进行升级和修改,如该过程需要中断服务或改变接口参数及设置, 鼎信需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用户,并及时将升级和修改情况告知用户;在必要时,用户应提供必要的协助与支持;
3.2 鼎信向用户提供充值结果的查询服务;
3.3 鼎信提供给用户后台微信订单管理系统,该系统用户可自行查询充值订单明细和佣金利润;
3.4 鼎信有权跟据市场状况自行确定并调整本协议相关产品的结算价格等相关内容;
四、用户的权利及义务
4.1 用户的客户在其微信充值公众号平台(或者充值二维码)发起的充值与消费,直接向鼎信或第三方公司付款,用户无需向鼎信或第三方支付预付款(或付款)。
4.2 用户负责自身业务及品牌的运营,因用户原因造成的客户纠纷等,由用户自行解决。
4.3 用户可在后台微信订单管理系统上核对订单及佣金,有任何疑问皆可向鼎信提出协助或支持要求。
4.4 用户只能将鼎信提供的充值链接(或者充值二维码)嵌入用户自己的微信充值公众号平台。且用户不得利用该充值链接(或者充值二维码)从事刷单、充值诈骗等违法活动,否则鼎信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中止所有结算及由用户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如造成第三方损失,由用户负责,与鼎信无关。中止时未结算的款项,待相关问题解决后再由双方协商确定后续结算事宜。
五、结算
5.1 鼎信于次月25日前向用户支付上个月的订单佣金。鼎信以银行转账或者支付宝转账的形式支付到用户所提供的指定的账户中。
5.2 鼎信保留调整推广佣金标准的权利,如用户不同意调整,则任何一方可提出终止本协议。
5.3 合作推广产品面额、种类及价格:详见鼎信链接显示的微信公众号充值中心页面。
六、保密条款
6.1 除按照司法程序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程序提供给法院或者相关部门外,未经对方同意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及其附件的内容泄漏给第三方,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供第三方利用。
6.2 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泄露本协议信息或在合作过程中获知的对方信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按照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程度担负赔偿责任。
七、不可抗力
7.1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迫使一方或双方无法履行本协议中的相应条款时,可免除其违约责任。本协议所指的不可抗力事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水灾、风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战争、政变,及电力中断、网络瘫痪、运营商或上游渠道服务中断、计算机病毒及黑客攻击等因素造成的数据丢失或者服务中断,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属于不可抗力范围的事件。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其获悉存在该情况后二十四小时内通过可能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以尽可能快的速度恢复执行本协议内容、履行己方义务。
7.2 如果一方由于本条所列出的原因延误或者无法履行其义务连续超过三十天,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利免除责任并可以正当地且不需通过法律手段,而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以终止本协议未实施的部分,且对此不需承担法律责任。
八、违约责任
8.1 双方均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己方义务,否则视为违约。
8.2 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单方面违约,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在限定时间内停止违约行为。如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按照本协议条款或按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双方违约的,各方按照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九、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
9.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鼎信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